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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房史办发〔2010〕1号)

房山区史志办公室

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北京房山年鉴》新一年的编辑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征集2009年度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主管史志工作的领导及采编员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资料征集任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史志办公室。

一、资料时限

《北京房山年鉴(2010)》的资料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重要的内容可跨年度。

二、资料范围

1.概述:2009年度单位工作概述,同时把单位年终总结作为附件报送。

2.条目:2009年单位的大事、要事、新事等。

3.文件:2009年单位形成的涉及全区工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4.照片:2009年度单位重要事件的照片资料。

5.附录:2009年单位领导名单、作品目录等。

以上5项资料的详细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目录:按时间顺序列出年鉴条目目录,放在报送资料的首页,同时注明作者及联系电话。

2.审核:所报资料内容应严格审核,包括资料保密审查;人名、地名、数字、时间等准确无误。

3.格式:在每个条目后署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鉴文稿用A4纸、小4号字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4.报送时间:2010年3月5日之前

5.报送地点:区史志办公室方志科(区政府办公楼10层1009房间)

联 系 人:李桂清  蔡晓东        

联系电话:89350429  89350449

电子邮箱:fangzhike1009@163.com

附:《北京房山年鉴》资料要求

2010年1月8日

《北京房山年鉴》资料要求

(2009年度内容)

条目编写

一、条目编写要求

1.标题:条目标题顶格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标题用【 】标出;一般不超过13个字;明确、简洁、不修饰、见题知义。用一句话直接表述一个完整的信息,中间不用标点。避免出现大标题小内容或小标题大内容;会议或活动名称,在标题中可简化,正文内用全称。

2.正文:真实、准确,一事一条,独立主题。

3.要素:资料完整,一般具备6个要素(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

4.数据:以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区统计局无统计口径的数据以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5.文体:用记叙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使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文体。

6.语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无大话、套话、空话,避免使用“强大”“可喜变化”“成绩显著”等形容词;一律用第三人称(文件名、引文除外);正确使用简称和缩略语,要在首次使用时加括号说明全称,包括会议名称、机构名称、文件名称等,例如开展“两个一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活动;不用文言文、方言。

7.字数:一般性条目500字左右,重点条目500字至800字,综述性条目一般2000字左右。

二、时间表示

1.当年信息注明月日,不写年份。当年可用“年内”表示,行文中不用“目前”“现在”“最近”“明年”“去年”“本月”等时间代词;不用时间简称,如2009年不能写成09年。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世纪90年代、2009年1月20日等。

3.时间起讫用“××至××”表示,如“2月至9月”。

照片

1.照片内容以2009年度单位的重要活动、主要工程等为主。

2.照片要附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简略、完整,写明照片反映的事件,事件发生的时间(年、月、日),发生的地点,涉及的人物,事件发生的原因等情况。

3.照片要注明摄影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附录

一、先进单位和个人

1.范围:获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如全国优秀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北京市劳动模范等。 

2.报送先进单位的项目:获奖单位名称、奖项(荣誉称号)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以证书、奖牌为准)

3.报先进个人的项目:姓名、奖项(荣誉称号)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以证书、奖牌为准)

4.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1.范围:2009年度评审的各系统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2.内容:姓名、性别、职称名称、评审单位、授予时间。

三、领导干部名单

1.范围:2009年1月至12月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任实职的领导干部。

2.内容: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民族;2009年度单位领导有新任免的,注明任免时间,如“×月免”“×月任”。

3.领导干部职务变化以组织、人事部门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注明发文的文号

四、作品目录

1.文学作品:凡在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以下同)刊物上发表的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均收录;非省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只收录获奖作品。

2.摄影、美术作品:在省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刊登的作品;在省市级以上展览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3.新闻、通讯:收录获省市级新闻单位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4.其他专业性论文: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研讨的论文。

5.单位出版的书籍、报刊和个人编著出版的书籍。

以上5项内容需报送材料的项目:作品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刊登时间(出版时间)、刊物主办单位;获奖作品注明获奖名称、类别、获奖时间、评奖单位;书籍注明公开或内部出版。

2009年出版的书刊各报2本存档。

五、科技成果

1.范围:获得国家、省、市级的科技奖项目;获得房山区科技一等奖项目。

2.内容:项目名称、奖项类别与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授予单位。

3.报送证书复印件

下载:房山区史志办公室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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