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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几个问题

 

关于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几个问题

房山区史志办公室 刘文江

 

作为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我们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完成《区县地方志管理概论》专题研究以后,2009年又完成了《方志分类学》专题研究。现就《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几个问题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斧正。

一、方志分类学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既需要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特别是需要加强方志分类学理论研究工作,也需要加强方志方法特别是方志分类方法研究。

(一)方志分类学研究的理论意义

没有理论指导的行动是盲目的行动。方志分类学是一门亟待建设的新学科。方志分类学研究是深化完善方志学理论和分类学理论重要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是方志编纂的方法论。从理论上看:

1.方志分类学是方志学和分类学的子学科

这是方志分类学的学科定位。方志分类学是一门新的交叉学科。方志分类,特别是方志事物分类,既是方志学研究的问题,也是分类学研究的问题。所以,方志分类学是方志学的子学科,要以方志学理论为指导,进行方志分类学研究。方志分类学是分类学的子学科,要以分类学理论为指导,进行方志分类学研究。开展方志分类学研究,既是深入研究方志学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研究方志学的基础。

2.方志分类学是关于方志事物和方志活动分类的学问

确立学科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学科建立的基础。方志事物分类和方志活动分类是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方志事物分类是方志分类的核心和基础问题。方志分类学要在认识和把握方志事物运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和研究方志事物分类的原则、依据和方法,系统划分方志事物类别,建立方志科学编纂的基础,科学记述方志事物。

3.方志分类学是应用学科

这是方志分类学的又一重要学科属性。方志分类学要依据不同类别的方志事物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和确定各类方志事物分类的方法,也就是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确定的分类方法,形成方志学分类方法,即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基本类别的方志事物进行科学分类,以指导方志工作。

4.方志分类学是关于方志分类方法和规律的科学

方志分类学是以探索和研究方志分类的基本方法和规律为主要任务的学科,既要在方志一般分类方法的前提下,探索不同体例方志的分类方法和特点,又要在探索不同体例方志分类方法的基础上,探索方志一般分类方法的规律,提高方志分类水平,推动方志编纂和方志管理科学发展。这是方志分类学的本质属性。

(二)方志分类学研究的现实意义

从本质上说,方志分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是对方志分类工作的总结。方志同仁不断总结修志经验,总结了横排门类,以类系篇,以类系事的方志分类基本原则,奠定了方志分类的基础。但如何横排门类,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分类没有标准,以类系篇、以类系事就无法说清。不少地方志同仁,特别是年轻的地方志同仁,感到很盲然。所以,加强方志分类学研究,特别是加强方志事物分类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需要

方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瑰宝,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优秀传统,重要的方面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方志文化。加强方志分类学研究,提高地方志编纂和工作水平,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方志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2.是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需要

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重要的是加强方志管理工作。方志分类不但是方志编纂的基础,也是方志管理的基础。建立和完善方志分类法,是加强地方志管理工作,提高地方志编纂水平的重要环节。

3.是提高方志编纂水平的需要

提高方志编纂水平和质量,是新时期方志工作的历史责任。只有深入方志分类学研究,才能从理论和实践上明确方志事物分类标准,理清方志事物分类思路,把握科学的方志事物分类方法,提高广大方志工作者方志事物分类的水平和能力,夯实方志编纂工作基础。

二、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本问题

方志分类学研究的思路是以分类学、方志学理论为指导,确立方志分类学方法,明确什么是方志分类,什么是方志分类的作用、标准、程序、形式等,明确不同志书编纂中方志事物分类的基本方法和运用。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方志事物分类方法问题。

(一)方志分类学的几个基本概念

任何一个学科框架,都是由一定的基本概念构建的。开展方志分类学研究,首先要把握方志分类学的几个基本概念和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开展方志分类学研究,首先要把握方志、方志事物、方志活动、方志分类、方志分类学等基本概念。

1.方志

探索和研究方志分类学,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方志。何谓方志,学者各有见解。总结概括古今学者的观点,主要有以下8种观点:第一,书籍说;第二,方志编纂说;第三,方志工作说;第五,资料文献说;第六,方志现象说;第七,著述说;第八,史述说等。这些界定,各有道理,但我们应当统一于《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地方志工作条例》指出: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如果从方志分类学的角度定义,应定义为:“全面系统记述方志事物的资料性文献”。

2.方志事物

无论是综合志编纂,还是系统志、部门志、行业志、单位志、自然地理志、专志编纂,都是在相关事物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方志学、方志分类学、方志分类等方志理论研究,也都是建立在方志事物分类的基础上的。开展方志分类学研究,必须建立方志事物的概念。依据《新华词典》(2001年修订版)界定,事物,即包括事,也包括物,即东西和人。本人依据方志分类学理论,把方志事物定义为,自然科学各种学科、社会科学各种学科所研究的一切具体形态、结构和属性的客观存在,包括一切自然和社会现象。换句话说,方志事物是方志记述范围内的一切客观存在。

方志事物是构成方志活动的基本要素,既是方志分类的主要对象和内容,也是方志编纂的基本对象和内容。揭示自然事物、社会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科学归类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是方志分类学的学科责任和使命,是方志分类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3.方志活动

方志活动是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方志编纂、方志管理、方志制度建设、方志研究、方志宣传、方志队伍建设等活动的概括。区分方志活动的类别,也是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

4.方志分类

从方志活动的角度分析和归纳方志分类的概念,本质上就是以方志分类法为工具,系统地揭示方志事物、方志活动内在联系,区分方志事物、方志活动,系统归类方志事物和方志活动,提高方志编纂水平,做好方志工作的过程。方志分类的重点是方志事物分类。方志分类作为方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表现为方志事物分类、方志编纂分类和方志管理分类,而方志事物分类是方志编纂分类和方志管理分类的基础。

5.方志事物分类

方志事物分类是方志活动的基础和重点。方志事物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一定范围的方志事物进行区分和归类的过程。不管哪一类别的方志,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不同内涵、不同范围的方志事物的记述。

任何方志编纂活动,都要对方志事物进行分类。对方志事物的分类,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视角,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从方志事物的对象范围看,方志事物分类主要包括综合志事物分类、系统志事物分类、部门志事物分类、行业志事物分类、单位志事物分类、自然地理志事物分类和专业志事物分类。

6.方志分类学

从方志分类理论研究和应用的角度分析,方志分类学是在方志活动中,以方志学和分类学理论为指导,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分类方法为基础,以研究方志事物分类为重点,把握方志分类方法和规律,提高方志编纂和管理水平的科学。

方志分类学是方志学的子学科,也是分类学的子学科。

7.方志分类法

无论是自然科学学科还和社会科学学科,都提出了本学科的学科分类方法,作为指导本行业分类工作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标准。确定方志分类法体系,既是方志分类学的学科使命和责任,也是方志事业,特别是方式编纂工作的迫切需要。从方志分类的特点和分类过程的角度看,方志分类法是以方志分类理论为指导,以方志事物的本质为依据,依照方志编纂工作的具体情况,界定方志事物的范围、构成,区分方志事物的属性,具体归类方志事物,编写方志篇目,征集归类方志材料,运用方志体裁,记述方志事物的方法。

方志分类法包括基本分类方法和常用分类方法。方志分类的基本方法就是以管理科学为基础,运用系统方法与学科方法,对方志事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是贯穿于方志编纂活动全过程的方法。在方志分类法活动中,常用的是科学分类法、主题分类法、检索分类法和逻辑分类法。

(二)方志事物分类是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基础问题

没有科学的方志事物分类,就没有科学的方志编纂,也没有科学的方志管理。在方志活动中,方志事物分类是前提和基础。只有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组织方志事物,对方志事物进行科学划分和归类,才能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揭示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科学设置方志篇目,记述方志事物,搞好方志编纂,加强方志管理,实现方志的功能。

三、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实践意义

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之一。没有对方志事物的科学分类,就无法科学认识方志事物,就无法编纂方志,无法实现方志功能。

(一)明确方志分类的基本方法

方志分类贯穿于方志活动全过程。从方志组织的建立、方志编纂的开展、到方志图书的出版、方志成果转化,在方志活动的全过程中,都要运用方志分类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归类各项事物,认识方志工作,找到解决矛盾、推动方志工作发展的方法。

1.以客观的方志事物为前提

古今的方志活动,都是在客观存在的方志事物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客观存在的方志事物,就没有方志分类活动。

2.以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为根据

任何方志事物分类是对一定范围和内涵的方志事物的分类,无论是科学分类方法、逻辑分类方法,还是主题分类方法,都是依据方志事物的属性和方志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按照方志分类的方法和标准,对一定范围、一定内涵的方志事物进行划分归类的。

3.以方志事物的系统结构为标准

确立方志事物的系统结构,是方志分类的首要任务,是方志工作的重要环节。方志事物分类的重要任务,是确立方志事物的系统结构。明确了方志事物的系统结构,才能确立方志的篇目结构,才能进行方志资料征集、方志编纂和方志管理工作。

(二)明确方志分类标准

没有标准的工作必然是盲目的工作。没有明确的方志分类标准,也就必然形成方志分类的盲目性。方志事物分类的过程是一个纵向领域不断深入,横向范围不断扩大的认识和思维过程,不可能也无法用一个具体标准去分类,必须纵观分类全过程,确立分类过程节点,明确不同结点分类标准的选择,建立方志分类模式。

1.基本分类标准

方志分类的特殊性,决定了方志分类标准的特殊性。方志分类的基本标准,是贯穿方志分类全过程、全方位的标准,方志分类的任何节点所确立的分类标准,都是由基本的分类标准所决定的,任何基本类别纵向层级分类的标准,也是由分类的基本标准所确定的。具备这些要求的分类标准,也就是基本标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现象。

本质是组成事物的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区别事物的根本标准。一事物内部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就构成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反映,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方志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分析错综复杂的事物现象,找到事物的本质,围绕事物的本质,分析和综合事物现象,归类和记述方志事物,反映、存史方志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系统分类标准

系统,指的是由互相俩系、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按一定的方式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方志事物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发展性、开放性特征。

方志分类是把方志事物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认知,任何一部志书,无论是综合志、部门志、系统志、行业志、单位志还是专志,都是对某一系统事物的记述。

3.学科分类标准

随着社会的进步,学科理论得到不断发展。各学科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研究了学科事物的范围、结构、层次等,为不同学科的方志事物分类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要通过学科理论,把握事物的系统特征,确立方志事物结构,把握每一个节点事物的分类。方志编纂的过程,就是依据学科分类要求,从方志编纂的实际出发,对方志事物进行系统分类的过程。

4.逻辑分类标准

概念是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是方志事物分类的标准和工具。每一个方志事物概念反映的都是方志事物某一方面的属性,方志事物分类的过程,就是依据概念所包含的方志事物的本质属性,对不同概念进行分析综合、排列组合的过程。方志分类要运用方志事物概念区别方志事物,运用方志事物概念分析综合方志事物,运用方志事物概念建立方志事物结构体系,形成方志的篇目结构。

(三)实现方志功能

没有科学的方志分类,就没有科学的方志编纂和方志工作。在方志活动中,方志分类是前提和基础。只有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组织方志事物,对方志事物进行科学归类,才能按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揭示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科学记述方志事物,实现方志的功能。

1.科学认识方志事物和方志活动

能不能科学认识和反映方志事物,是决定方志工作特别是方志编纂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问题。通过方志分类,能够科学认识和区别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科学认识和区分方志事物的学科属性,科学认识和区别方志事物的地位和作。科学认识和反映方志事物,就是按照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按照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反映方志事物的地位和作用。

2.科学设置方志篇目

方志篇目是方志分类学的第一成果。方志篇目设置,就是在方志分类特别是在方志事物分类的基础上,按照方志事物的学科系统性,使属性相同的方志事物归集在一起,属性相近的方志事物联系在一起,属性不同的方志事物别开来,按学科系统认识方志事物,归类方志事物。所以,方志事物分类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方志篇目设计的科学已否,从而直接决定方志编纂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最终影响和决定一定区域方志事业的兴衰。

3.科学实施方志编纂

方志分类是方志编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方志编纂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科学进行方志分类,才能依照方志事物的内在联系,区分方志事物,建立方志事物结构,设置方志篇目,编纂方志图书,完成方志使命和责任。只有正确区分方志的体例,正确划分方志事物的类别,较好的设置方志篇章结构,才能真正做好方志编纂工作。

4.科学实施方志管理

不同的地方政府、不同的行业和部门、不同的组织和单位,具有不同的方志职能,从而决定了方志管理的不同类别和特点。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强地方志管理工作,需要针对方志管理的不同类别和特点,加强方志管理,提高方志管理水平。

四、综合志事物分类是方志分类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综合志是方志的主体。无论是综合志编纂工作,还是系统志、部门志、行业志、单位志、自然地理志、专志的编纂工作,都是在方志事物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方志事物分类的重点和难点是综合志事物分类。

(一)综合志与综合志事物

综合志编纂,是区县方志工作的主题。综合志编纂是涵盖方志事物要素最多、最复杂方志编纂工作。综合志与综合志事物概念,是方志分类的两个基本概念。

1.综合志

综合志即区域志是记述一定区域范围内事物的志书。根据行政区域的大小,分成总志,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等种类。从方志分类学的视角分析,综合志是记述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和一定时间内、某一地方政权职责范围内自然事物和人文社会事物的志。

依据综合志概念,综合志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记述某一地方政权职责范围内事物,二是记述自然事物和人文社会事物的记述,三是记述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一定时段内的事物。

2.综合志事物

综合志事物是指综合志所界定的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与行业志、部门志、专志、自然地理志所界定的事物相比较,综合志事物具有五个特点,一是涵盖自然和人文社会两大系统,二是属于地方政权行政区域内事物,三是把社会事物作为主体事物,四是体现着政府的价值理念。五是体现地方政权的层级性。

(二)综合志事物分类特点

综合志事物分类是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分类。综合志事物分类表现为五个特点:  

1.是对自然和社会两个系统事物的分类

古今综合志的编纂,都是对自然和社会两个系统事物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

2.是以社会事物分类为主的分类

古今综合志的编纂,都是把社会事物作为主要分类内容的。《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从属于“社会”系统,是“自然、社会”的下位类目,正是为了体现综合志的功能,突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物记述的重要性,便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升格为与“自然”平行的类目。

3.是对地方政权管理职责范围内事物的分类

古今综合志的编纂,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地方志编纂,都主要是在地方政权管理职责范围内事物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行政区划内的事物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综合志只能对地方政府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物进行记述,有些事物,即使是很重要的事物,也不一定能够列入综合志事物的记述内容之中。

4.是以多学科为指导的分类

指导综合志事物分类的理论,首先是贯穿分类全过程的理论,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系统理论、管理理论和方志分类理论,其次是在不同层次事物的分类过程中,要分别遵循不同的学科理论指导。如对政治事物的分类,要运用政治学理论作指导。

5.是反映区域特色的分类

综合志事物分类,是从本行政区域实际出发的分类,是充分体现本行政区域发展特色的分类。

(三)确立综合志事物的基本类别

《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综合志事物分类的基本类别即“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本类别是《条例》已经明确规定,是综合志事物分类的起点。我们可以把每一个基本类别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进行进一步的类别区分。

1.在《条例》基础上形成六个基本类别

《条例》确立了综合志事物的五个基本类别。无论是那一类综合志事物,都是与人的活动相关的,都会涉及到相关的人物。所以,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五个基本类别的下位类事物,都会形成人物类别。如果在五个基本类别都设人物类别,篇目必然有重复的感觉,所以,可以把五个基本类别的人物类合并起来,进行升格处理,综合志事物就形成了六个基本类别,即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六个基本类别。

2.在区县实际基础上形成七个基本类别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以及全国大中城市的郊区,都在推进城市化进城。综合分析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六个基本类别,无论是改造自然的活动,还是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基本都是在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实现的,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划分出城乡建设类别,形成城市郊区,特别是北京市郊区区县的自然、政治、经济、城乡建设、文化、社会、人物七个基本类别。

(四)难点在于基本类别的系统分类

把握了综合志事物的基本类别,就有了分类的起点,就可以把每一个基本类别的事物进行系统化分,建立综合志事物的系统结构。如何进行进一步的划分,还是要借鉴和运用其他学科知识。

1.自然事物分类

从古至今的综合志,都在运用地理学理论记述本行政区域内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地理环境。编纂新方志,进行方志自然事物分类,既要以生物学、地质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对事物的分类为基础,但又要区别于自然科学的分类方法,而要借鉴于地理学的方法,运用方志分类方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去区别自然事物的类别,记述自然事物,依据自然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自然事物分类方法。

2.政治事物分类

综合志一般都要记述区域内的政治事务。无论是旧方志还是新方志,都把记述政治事物作为方志编纂的重要内容,在政治事物分类和编纂中,都借鉴和运用了政治地理学知识和历史地理学知识,借鉴和运用了政治学知识以及管理学、组织学知识。编纂新方志,进行方志政治事物分类,既要以政治学、国家学说、政党学等政治科学对事物的分类为基础,但又要区别于政治科学的分类方法,而要借鉴政治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知识,运用方志分类方法,从地方政权的活动和基层的民主政治活动方面,区别政治事物的类别,记述政治事物,依据政治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政治事物分类方法。

3.经济事物分类

综合志一般都要记述区域内的经济事物。无论是旧方志的综合志还是新方志的综合志,都把记述经济事物作为方志编纂的重要内容,在经济事物分类和编纂中,都借鉴和运用了经济学知识、经济地理学知识等。编纂新方志,进行方志经济事物分类,既要以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标准等学科知识对事物的分类为基础,但又要区别于经济学的分类方法,而要借鉴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知识,运用方志分类方法,从地方政权的经济管理活动和社会生产活动方面,区别经济事物的类别,记述经济事物,依据经济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经济事物分类方法。

4.城乡建设事物分类

北京市郊区县的第二轮修志,都要面对一个客观的发展阶段,就是城乡共同的城市化建设。编纂新方志,客观记述京郊区县的城市化进程,必须进行城乡建设事物分类,既要以城市管理学、农村社会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标准等学科知识对城乡建设事物的分类为基础,但又要区别于城市管理学、农村社会学的分类方法,而要运用方志分类方法,抓住城乡建设的突出特征,区别城乡建设事物的类别,记述城乡建设事物,依据城乡建设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城乡建设事物分类方法。

5.文化事物分类

综合志一般都要记述区域内的文化事物。无论是旧方志的综合志还是新方志的综合志,都把记述文化事物作为方志编纂的重要内容,在文化事物分类和编纂中,都借鉴和运用了文化管理学知识、文化地理学知识等。编纂新方志,进行方志文化事物分类,既要以文化学、文化管理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标准、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政治报告等知识对文化事物的分类为基础,又要区别于文化学的分类方法,而从地方政权文化管理活动方面,区别文化事物的类别,记述文化事物,依据文化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文化事物分类方法。

6.社会事物分类

综合志一般都要记述区域内的社会事物。无论是旧方志的综合志还是新方志的综合志,都把记述社会事物作为方志编纂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事物分类和编纂中,都借鉴和运用了社会管理学知识等。编纂新方志,进行方志社会事物分类,既要以社会学、社会管理学、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标准、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政治报告等知识对社会事物的分类为基础,又要区别于社会学的分类方法,而从地方政权社会管理活动方面,区别社会事物的类别,记述社会化事物,依据社会事物的基本要素,形成方志社会事物分类方法。

以上是方志分类学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虽然提出了问题,但深感研究深度不够,诚请各位专家学者给以指导和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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