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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2009)》资料的通知(房史办发〔2009〕1号)

 

房山区史志办公室

 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2009)》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北京房山年鉴》新一年的编辑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征集2008年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主管史志工作领导及采编员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尽快将资料征集任务完成,并按时限要求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史志办公室。

一、《北京房山年鉴(2009)》资料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重要的跨年度内容除外。

二、各单位上报资料范围。

1.各单位2008年度工作总结。

2.概述。2008年度工作概述。

2.条目。各单位将一年内的大事、要事不落项的撰写成条目。

3.人物资料。新闻人物简介;各单位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名录。

4.获奖资料。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劳动模范,房山区劳动模范;受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在省(市)、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目录。

5.各乡镇上报2008年度乡镇概况及条目。

6.各单位2008年形成的涉及全区的规范性文件。

7.各单位2008年度重要事件的照片资料。

三、年鉴资料的文字要精练,时间要准确,所用统计资料要经有关部门核实,力求准确无误。

四、资料上报时间  2009年2月27日之前。

五、资料报送地点:区史志办公室方志科(区政府综合办公楼10层1009房间)

联 系 人:李桂清    贾  昉        

联系电话:89350429    89350449

电子邮箱:fangzhike1009@163.com

2009年2月3日

附:《北京房山年鉴(2009)》编写及报送要求

   

《北京房山年鉴(2009)》编写及报送要求

条目的撰写

一、条目要求

1.时间要求:200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事件。

2.内容要求:一事一条,独立主题,不可几事一条。

3.资料要求:应是一个完整的有价值的资料。一般具备6个要素: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

4.收录范围:收录面向全区、全社会的信息,不收录本单位的内部信息及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展望性的内容。涉密内容不收录。

5.数据要求: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无统计局数据,以部门统计数据为准。一单位数据不能出多门。

6、例行工作,如慰问、茶话会、座谈会等,若无重要内容则不收录。

二、撰写要求

1.文体。记事、记物、记人用记述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使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文体。

2.内容。真实、准确。

3.语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无大话套话空话,避免使用最大、最强、可喜变化等形容词;不用文言、方言,忌用仅在行业内通用的简称。某些简称,在首次使用时应加括号具体说明。如开展增创“两个一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活动等。

4.字数。一般性条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重点条目500字~800字,概述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时间表示

1.当年信息注明月日,不写年份。当年可用“年内”表示,行文中不用“目前、现在、最近、明年、去年、本月”等时间代词;不用时间简称,如1990年不要写成90年。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世纪90年代、2005年1月20日等。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不得混用,如“1996年6月”不能写成“1996年六月”。凡人物生卒年代、年龄、年份等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时间、度量衡等起迄用波浪连接号“~”表示,如“1990年~1995年”(不能写成1990年—1995年)等。但交通线路的起讫不用“~”,而用连接号“—”表示,如“上海—南京”等。

4.用月和日表示的重大历史事件或节日,凡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应用间隔号“·”将月和日隔开,并加引号。如“一二·九”运动、“一二·八”事变等。其他月份不用间隔号。

附    录

一、先进人物

1.范围:获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奖励或授予称号的人物;获全国先进模范称号的人物,如全国优秀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 

2.内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称号、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目(包括民主党派),现任职务;主要事迹:包括取得的主要成绩、主要事迹、奖励等,800字以内,不要空话、套话。

3.报送证书复印件。

二、光荣榜

1.范围:受国家部、委、办,北京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房山区劳动模范。

2.内容:姓名、称号、奖励名称、授予单位、获奖审批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3.报送证书复印件。

三、获得高级职称及获称号人员

1.范围:获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获市级以上特级教师、特级技师等称号人员。

2.内容:包括姓名、职称或所获称号、授予单位、授予时间。

四、领导干部名单

1.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任实职的领导干部。

2.内容:单位、职务、姓名,如是女性或少数民族,注在姓名后括号内;人员在2008年度内有变化的,要按照正式文件注明变化情况及变化时间(年、月),如届满、任、免、调、辞、撤等。

3.领导干部职务变化以组织、人事部门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要注明发文的文号。

五、作品目录

1.文学作品:凡在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以下同)文学刊物上发表的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均收录;非省、市级以上刊物及报纸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只收录获得一等奖作品。

2.摄影、美术作品:收省、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刊登的作品;在省、市级以上展览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3.新闻、通讯:只收录获省、市级新闻单位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4.其它专业性论文: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的交流研讨的论文;史志类作品收录级别同论文;经验介绍、人物专访、调查报告、杂感不收。

以上四项内容需报送的材料:作品名称、作者、发表刊物的名称、时间、期刊及刊物主办单位;获奖作品还要注明获得的奖项、获奖时间、参加活动的名称、主办单位。

5.业余作者公开出版的书籍,区直属单位编纂的内部报刊。报送内容:书籍名称、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公开还是内部。

六、科技成果

1.范围:获得国家、省、市级的科技奖项目;获得房山区科技一等奖项目。

2.内容:项目名称、奖项类别与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授予单位。

3.报送证书复印件。

照    片

1.照片内容以各单位2008年度内重要活动、主要工程等为主。

2.照片要有简单的说明,说明应该包括五个要素:照片反映的是什么事?照片中的人物是谁?照片反映的事件是什么事件发生的?是在什么地点发生的?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

3.照片要注明摄影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报送要求

1.标题:条目标题顶格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标题用“【 】”标出。

2.署名:条目作者在文章后署真实姓名,文章作者在标题写署名。文章、条目一律不以单位署名,不用笔名,署名时不超过2人。由单位提供的图片、表格资料,写作由某某(单位)供稿。

3.目录:年鉴各条目应编目录,按时间顺序排列,注意序号、页码。

4.年鉴稿件上报前要经各单位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特别注意做好保密审查。年鉴文稿一律使用A44号字打印,每条一页,并附有电子版。

下载:房山区史志办公室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2009)》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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